陸河府〔2018〕44號
縣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jù)《廣東省推進職能轉變協(xié)調小組關于在全省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的通知》(粵職轉發(fā)〔2017〕1號)要求,繼續(xù)深化“放管服”改革,解決困擾群眾的“辦證多、辦事難”問題,經(jīng)研究論證,現(xiàn)決定取消陸河縣240項證明事項。
對取消的證明事項,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辦事人提供,開具證明單位也不再開具(縣外單位確實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本著方便辦事人的原則予以開具)。證明事項材料收取單位要及時修改辦事指南,優(yōu)化辦事流程,確保事項取消落到實處。要切實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和失信懲治力度,通過信息共享、網(wǎng)絡核驗、主動調查、告知承諾等方式,確保監(jiān)管責任落實到位。
陸河縣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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