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1年計劃生育轉移支付資金、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省財政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等3項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社〔2020〕307號)文和縣衛(wèi)健局《陸河縣衛(wèi)生健康局關于審批2021年中央財政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等3項補助資金分配方案的請示》(陸河衛(wèi)健字〔2021〕36號)及縣領導的批示精神,現(xiàn)下達2021年計劃生育轉移支付資金21.86萬元、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122萬元(具體項目分配詳見附件),資金分別列2021年度“2100799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2100399其他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支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項資金均為中央直達資金,請嚴格按照中央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撥付使用資金,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huán)節(jié)。
二、請你單位收到此款后按規(guī)定加強資金管理,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加強績效目標監(jiān)控和績效評價,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xiàn)。
附件:2021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分配表
陸河財社[2021]50號 附件 關于下達2021年計劃生育轉移支付、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通知.xlsx
陸河縣財政局 陸河縣衛(wèi)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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