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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汕尾市稅務局關于延長社保繳費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繳費人(單位):
因社會保險費管戶重新劃轉(zhuǎn),廣東省社保費大集中征管系統(tǒng)維護升級工作尚未完成,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社保費征管系統(tǒng)管戶調(diào)整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汕尾市稅務局現(xiàn)就維護升級期間全市社會保險費事項辦理的時間安排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市社保費征管系統(tǒng)延長社保費業(yè)務停辦時間至2018年10月31日24時(星期三)。
二、為確保廣大繳費人(單位)的權(quán)益,國家稅務總局汕尾市稅務局決定延長2018年10月份社會保險費的繳款期限至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尚未完成所屬期為2018年10月份社保費申報扣繳的繳費人(單位),可在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8:30至11月5日(星期一)17:30前往稅務局征收前臺或在11月1日(星期四)0:00至11月5日(星期一)24:00前登錄電子稅務局,完成所屬期為2018年10月份的社保費申報繳費。11月6日00:00之后進行2018年10月社保費申報繳費的,將按規(guī)定計征相應滯納金。
三、請繳費人(單位)根據(jù)以上時間安排提前做好準備,并及時辦理社保費申報繳費相關事宜。對于系統(tǒng)維護升級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汕尾市稅務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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